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浪子酒店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大连浪子酒店有限公司,债权本金:999.99万元。
债权情况:大连浪子酒店有限公司,债权本金999.99万元,债权利息合计591.50万元,债权本息合计1,591.49万元,诉讼费等其他从权利14.24万元。债权担保措施为抵押、保证。
债务企业概况:法定代表人邹积龙,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中餐、住宿;烟、酒、食品、日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功成街4号。
担保情况:
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抵押人大连吉龙商贸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功成街4-2号,建筑面积为2294.97平方米;
保证担保: 保证人邹积龙、贾桂珍。
诉讼情况:法院执行程序中。
资产前景:抵押房产现为浪子酒店使用,总层数5层,所在层1-5层,约建于1988年。酒店位于电车道十字路口处,对个是地铁1号线富国街站及715公交站牌,毗邻星海人家小区,属于大连市内寸土寸金的老城区,周边汽车美容、超市便利店、地铁、公交等生活配套齐全成熟,距离和平广场和星海广场较近。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转让,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范经理、张经理
联系电话:0411-83670866、83678515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 岳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670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