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乡高新区滨江路、华强大道下穿常益长高铁道路工程,已经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2020]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宁乡高新区滨江路、华强大道下穿常益长高铁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宁乡高新区。
2.3 项目基本情况:宁乡高新区滨江路、华强大道下穿常益长高铁道路工程为新建工程,位于宁乡高新区,滨江路主线全长约80.1M,华强大道西幅长52M,东幅长57M。路幅宽度均为20M,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50km/h(涉铁段限速30km/h)。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3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为 15 日历天,施工阶段工期120日历天)。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5 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设计成果应满足依据设计成果编制的施工图预算金额小于中标价。所编制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
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通信、照明等相关配套工程建设,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2.6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铁路部门安全评估审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①、②资格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
投标人近 3 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 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40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5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即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施工项目经理);
3.7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3.9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为企业在职员工。(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设计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1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应提供报批文件的全部成果文档。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其他要求:
(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2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承诺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2月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2月1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9日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9.本项目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80590。
10.其他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
10.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北路001号;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0731-878029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一期5栋8楼;
联 系 人:龙先生、李女士;
电 话:0731-85168818;
传 真:0731-88731108;
邮 箱:5353233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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