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蓉溪净水厂项目建设招标代理服务
补充公告(2)
各投标单位:现对嘉善县蓉溪净水厂项目建设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P32
现更改为
序 号 | 证明材料 | 所在 页码 | 备 注 |
1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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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开业不满一个季度的投标人应出具验资报告或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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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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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近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完税证明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银行出具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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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银行出具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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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证明材料 | 所在 页码 | 备 注 |
6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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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开业不满一个季度的投标人应出具验资报告或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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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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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最近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完税证明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银行出具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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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银行出具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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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近3个月指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一个连续三个月。
2、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3、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 jszbw.com)”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4、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采购人:嘉善县蓉溪工业水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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