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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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04日 19: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2月0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周旭翔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4184459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西一巷37号乌鲁木齐市水务局三楼建管科。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 魏敏 联系电话: 13899819292 |
代理机构名称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 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5楼(多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旭翔 0991-418445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CG20210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乌鲁木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补充公告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WZCG202101002
由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乌鲁木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项目编号:WZCG202101002),现针对社会资本所提问题及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补充调整做如下说明:
一、资格预审文件第11页财务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资料(申请文件中提供包括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验)。”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融资能力证明材料,三者中的任意一种均可满足要求。不同银行对同一单位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存款证明和贷款意向书可以累加计算。
二、资格预审文件第12页信誉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具体查询内容为单位行贿罪。参考查询路径为:申请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在输入框输入企业名称,点击高级检索按钮(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书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单位行贿罪,点击搜索。
三、资格预审文件第14页申请人施工业绩和项目负责人工程业绩时间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四、资格预审文件第37页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注。
五、申请人可以采用双面,可根据申请文件厚度分册、分章节装订。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和书面承诺书原件,副本中可附联合体协议书和书面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携带至资格预审现场;书面承诺书原件不需要单独,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即可。
七、资格预审文件第14页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均满足要求。
八、资格预审文件第32页申请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其中“姓名”为联合体各方(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名称、申请人”为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并盖相应单位公章。
九、资格预审文件第33页申请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中“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此处申请人名称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签字盖章处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全名【如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并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电子文件密封以资格预审文件第19页要求为准。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2月3日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西一巷37号乌鲁木齐市水务局三楼建管科。
联系方式:联系人: 魏敏 联系电话: 13899819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5楼(多层)
联系方式:周旭翔 0991-4184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翔
电 话: 0991-418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