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项目主设要求: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证书,且具有25MW级别及以上热电站(厂)或发电站(厂)主持设计经验。
3、项目设计团队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1名;建筑专业工程师1名;结构专业工程师1名;热能动力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级别需覆盖本工程最高压力等级GC1级);热工专业工程师1名;给排水专业(含消防设计)工程师1名、暖通专业工程师1名、环保专业工程师1名;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拟派设计团队所有人员(含主持)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注册执业证书或专业职称证书等其它设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当月前不少于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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