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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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长春利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购置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10079HW0431-0001
项目名称:长春利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购置车辆
预算金额:91.21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21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购置7台车辆;
2.交货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付;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所供货物符合相关检测标准,且达到优质服务;
5.其他要求:车辆需保证为全新车辆,生产日期需保证在交车90日内,中标单位需配合投标单位进行车辆投保、办理车籍及号牌登记等事项。车辆保养方面给予相应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3纳税要求:投标人2020年6月-2020年12月连续依法纳税凭证及投标人2020年6月-2020年12月连续社保缴纳凭证;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3)法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以上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B3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利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山大路林溪雅筑1-D1栋2单元504室
联系方式:于长海18088680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吴德生13351564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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