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鸡西市鸡冠区教育局委托发布,2021-02-03,截止日期:2021-03-02,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鸡西护眼灯、智慧黑板、交互智能平板采购项目,所属区域:黑龙江-鸡西-鸡冠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黑龙江煜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鸡西市鸡冠区教育局,招标编号:YH-20210202-GK;,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鸡西市鸡冠区教育局护眼灯、智慧黑板、交互智能平板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黑龙江煜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鸡冠区教育局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拟对《鸡西市鸡冠区教育局护眼灯、智慧黑板、交互智能平板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鸡西市鸡冠区教育局护眼灯、智慧黑板、交互智能平板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H-20210202-GK;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四、预算资金:3,283,900.00元;
五、采购内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采购品目
| 单位
| 数量
|
1
| 护眼灯
| 台
| 77
|
2
| 智慧黑板
| 台
| 87
|
3
| 交互智能平板
| 台
| 2
|
六、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及交货。
七、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9.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9.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
9.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9.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所投产品的合法证明。
9.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9.6(提供截图)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记录的将被拒绝投标)(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投标企业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未被列入重大失信当事人名单。
9.7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8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9.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02月03日起至2021年02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1:00至14:00~16:00(北京时间),文件购买方式:鉴于疫情情况,减少人员聚集,建议潜在供应商采用电话或邮箱方式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如需购买招标文件请联系项目负责人:王经理(电话:15636342211),邮箱:2933488485@qq.com。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视疫情情况,开标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鸡西市鸡冠区康新小区87楼前二层黄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三、其他
1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2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鸡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要求,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20]3号文件通知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切断传播途径,进一步做好“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工作,本项目相关时间、地点安排均为暂定,可能会视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作出相关调整,请各供应商以相关公示为准。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鸡冠区教育局
招标人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教育局
招标项目经办人:刘老师
经办人联系电话:0467-264129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煜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办河东7--1-3
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王经理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636342211
QQ邮箱:2933488485@qq.com
黑龙江煜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