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2021-02-0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贵港平南县江北公园及江北大道诗词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贵港-平南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GGZC2021-G2-60030-GXYL)招标公告,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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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平南县江北公园及江北大道诗词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GGZC2021-G2-60030-GXYL)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江北公园及江北大道诗词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0〕2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R设计、□采购、R施工、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南县江北公园及江北大道诗词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平南县江北公园及江北大道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已建成的江北公园及江北大道现状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其中,江北公园涉及改扩建区域用地面积约 127756 ㎡;江北大道涉及改扩建区域全长约 1.92km。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诗词景观、公园配套设施工程、绿化提升工程、场地拆除及清理等,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工程等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2938.092万元(工程造价结算具体以财评为准)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R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1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 ,施工工期180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3月至2021年10月。
2.2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其中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含设备材料)内容等服务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设计内容包括按照初步设计的要求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
2.3本项目□要求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中级)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运输局1楼交易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
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承包人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拨款材料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60%(具体以财政资金拨付时间为准),剩余4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
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程进度及工程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申请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满后,发包人将保修金的80%(无息)退还给承包人;满二年后,发包人将剩余保修金(无息)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ggjy.gxgg.gov.cn:9005/)、http://www.ccgp.gov.cn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财政信息网)(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5-7827723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
邮编:537300邮编:537100
联系人:张工联系人:甘建程、邓倩秋
电话:0775-7831055电话:0775-4569690、4565100
传真:0775-4564468
电子邮箱:gxggyunlong@163.com
网址:http://www.gxyunlong.cn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