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2021-02-03,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城区亮化工程,所属区域:吉林-长春-九台,所属行业分类:亮化,招标代理:吉林省中盛隆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ZSLC-2020-01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城区亮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盛隆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LC-2020-015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城区亮化工程
最高限价:379.1404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城区亮化工程采购及安装(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中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近一个月内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为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精神,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本项目采用无接触报名,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65981532@qq.com,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1、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6被授权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3317400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盛隆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B5栋902-1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043027726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