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区分公司的委托,对北碚邮政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北碚邮政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绿化工程
| 34.073532
| 0.6
| 1
| 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园林或绿化相关内容。
四、磋商的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 02月 03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签到;
2、按时缴纳磋商文件购买费;
3、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七)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 02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02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及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2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供应商只能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1. 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以保函形式担保的磋商保证金的金额:0.6万元整(人民币)
3. 投标保函有效性:
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保函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4.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保函。
二、投标保函的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消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成交供应商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电子投标保函。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成交供应商和中标候选人电子投标保函。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供应商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磋商保证金无效。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金额:0.6万元整(人民币)
3、磋商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性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保证金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4、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北碚邮政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绿化工程磋商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市场主体基本账户登记方式调整为: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基本账户登记手续。
7、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磋商保证金。
二、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成交供应商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中标候选人退还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
六、其它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4.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薇、杨小兰、罗菊
电 话:13883651286、18883944172
传 真:023-62461646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6号B1-16-1
(二)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区分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3-68860611 17723563189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朝阳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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