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新桥工业园第二气源管道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广安新桥工业园第二气源管道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ZY21-XN213-GC019
本招标项目广安新桥工业园第二气源管道工程已按要求履行了备案等手续,批准文号:西南司资(〔2020〕49号)、中油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2021年1月5日)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油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广安新桥工业园区和前锋工业园区现有气源管道设计规模300万立方米/天,目前输气量已达到设计规模,预计2030年用气量将达到695万立方米/天,为保障园区现有企业扩能扩建及新进企业陆续建成投产供气需求,解决输气瓶颈,开展本项目建设。
项目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广安市境内,建设规模为400万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站场部分:①拟建望溪首站1座,用地面积4.52亩,设计压力7.0兆帕,站内设置计量、进出站截断、清管发球、放空等设施。②改扩建新桥末站1座,原站内扩建计量、进站截断、清管收球等设施。(2)线路部分:①新建肖石线望溪阀室~望溪首站连接管道,管道设计长度1.0千米,管径D406.4mm,设计压力7.0兆帕,管材为L360M PSL2直缝埋弧焊钢管。②新建输气管道起于望溪首站,止于广安工业园区内新桥末站。管道设计长度22.5千米,管径D406.4mm,设计压力7.0兆帕,管材为L360M PSL2直缝埋弧焊钢管。③新建观阁监视阀室1座,设置干线截断功能、分输功能;改扩建肖石线望溪监控阀室1座,设置分输和出站截断功能。同时配套相关的土建工程、管道防腐、阴极保护、自动化控制系统、通讯系统等全部相关内容。
(注:上述主要建设内容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广安新桥工业园第二气源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安新桥工业园第二气源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述功能需求为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最低要求,并不能减轻承包人所提供的设计、采购、施工所负的全部责任。实际工作量及设备材料选型以后期经发包人审核后出版的正式设计文件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
1)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勘察);
2)按照《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界面清单》的物资采购、运输及管理(不含设备监造);
3)工程施工总承包;
4)协助办理地方政府部门建审手续和配合办理永久征地手续;
5)施工建设期间,项目涉及的临时用地(含林地)、青苗、市政赔付等相关的地方关系协调以及赔偿相关事宜;
6)负责各种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手续的审查审批办理(包括不限于公路、铁路(地铁)、河流、沟渠、电力以及其他设施通过权的办理);
7)EPC总承包管理,以及设备调试、投产保运,工程保修等;
8)接受有关部门专项验收及完工交接、竣工验收;
9)配合转资、移交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及其他按照建设内容、程序满足项目投产、运行应由投标人完成或辅助完成的工作。
2.3 建设地点:
四川 省(自治区、直辖市)达州市、广安市。
2.4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具备投产及完工交接条件)。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最终合同价款不得超过发包人上级单位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
2.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21-XN213-GC019 的招标文件。
3.1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并通过查询结果页面上的“发送报告”或“信息”等按钮将查询信息导出,载入投标文件中。
负责输气管道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同时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专业类别至少具有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1)、GC1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D2及以上;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3)负责输气管道工程施工的单位须同时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GA1、GC1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并将带有“企业资质证书号”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覆盖本标的物)。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5)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6)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提供相关入川登记证明,或者提供中标后20日内办理完结入川登记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牵头单位须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GA1、GC1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企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缴纳;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
3.3 投标人其它要求
3.3.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上一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注:提供佐证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3.3.2 人员要求
3.3.2.1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并将载有“执业注册信息”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3.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GA1(1)、GC1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审核资格证书。
3.3.2.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2.4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需提供至少1项长度不小于30km的石油或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EPC业绩,施工负责人需提供至少1项长度不小于30km的石油或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业绩,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至少1项长度不小于30km的石油或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设计业绩。业绩佐证资料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都不能体现人员信息的,应在提供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基础上,另再附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HSE总监)、施工质量负责人(施工质量总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2.5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员)、成本核算人员(造价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影印件(社保证明文件出具的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之后,开标日之前或显示在有效期内)。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3.3.3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4年至今至少已完成过1项长度不小于30km的石油或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EPC业绩。
注: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可不为同一项目,联合体单位投标的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分工分别提供,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对于人员业绩,以上资料都不能体现人员信息的,应另再附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3.4信誉要求
3.3.4.1 投标人不存在被国家有关行政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取消交易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3.4.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3.4.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4.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的(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且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后的。
以上(1)—(4)条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以下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通知公告”下拉菜单的“操作指南”处下载。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2 月4 日08:00:00至2021 年2 月9日23:59:59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0 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XN213-GC019+标书费”。
4.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罗先生 的电子邮箱(luoweiming_xn@cnpc.com.cn/ 853603366@qq.com),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盖章PDF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标书费(ZY21-XN213-GC019+潜在投标人名称)。
3)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6 标书费发票将通过“标书费开票信息表”的预留邮箱进行推送,投标人可在发票开具后6个月内进行查询,逾期发票系统将无法进行查询也无法再次推送(建议投标人尽量预留QQ邮箱接收发票,以提高推送成功率);投标人工商信息变更,请及时反馈或提供更新后的信息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票面信息错误的无法重新开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 月3 日8时4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80万元人民币/标段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账号后附)。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影印件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 luoweiming_xn@cnpc.com.cn/ 853603366@qq.com。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保证金。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投标保证金(ZY21-XN213-GC019+潜在投标人名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 开标时间:2021年3月3日8时40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502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 郝女士(财务咨询)
电 话:028-68250014 / 028-68233785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 年 2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