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阳市城区2021年度污水处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1-02-03 17:26|发布单位: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枣阳市|
一、项目编号
ZJJ2021011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采办备案
三、项目名称
枣阳市城区2021年度污水处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48号
中标(成交)金额:1831(万元)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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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枣阳市城区2021年度污水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枣阳市城区范围内通过污水管网收集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
服务要求:出水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经紫外线消毒达标后的出水排入就近水体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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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家文,张卫东,邓华勇,唐国琴,王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2-03
2、评审地点: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提供质疑函电子文档。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
联系方式:15872205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18327581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工
电话:1832758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