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北京市房山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苏村土地复垦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苏村土地复垦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T-FSXC-202011004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苏村土地复垦项目工程
预算金额:241.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41.4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含工程施工及设备购置和标识设定。其中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标识设定包括项目标志牌设定和对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设施等进行标识。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关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明文件;(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
方式:
现场购买纸版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以下资料: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页截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资审,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 (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 CA 证书绑定 (运维人员:赵甜玮,运维联系方式:15901133707,QQ 群:852580750),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办理 CA 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beijing.gov.cn/index.html)进行办理。
本工程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项目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20〕202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康泽路3号院11号楼
联系方式:姜工;010-57531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
联系方式:王欣楠;010-59123750-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话:010-575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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