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汰口社区上坑至下坑路段亮化工程
投标邀请书
福建万帆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宁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榕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汰口社区上坑至下坑路段亮化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沙建镇汰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沙建镇汰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百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沙建镇汰口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8376.0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汰口社区上坑至下坑路段亮化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工程发包价:210105.9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⑴、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⑵、根据闽建[2016]5号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⑶、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闽建告字〔2020〕59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⑷、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⑸、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⑹、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受邀参加的投标单位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百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1号明欣福园1幢121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2月15日9时3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等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12月8日17时30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沙建镇汰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沙建镇汰口社区,邮编:363803
电子邮箱:/
电话:13906942776,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百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1号明欣福园1幢121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929898720@qq.com
电话:13850550134,传真:/
联系人:小张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沙建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地址:华安县沙建镇
联系电话:189596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