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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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工业技术研究院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创新平台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G0400G2007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工业技术研究院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创新平台项目已由佳高新投资发[202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工业技术研究院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创新平台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中华路南、乌苏里江街东。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4439.99㎡,其中:一车间与研发楼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18255.53㎡;二、三车间,建筑面积16184.46㎡。
2.4工期:计划工期:3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一车间与研发楼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18255.53㎡。
2.8招标控制价:47594624.8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失信行为记录。
3.3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2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小班组成员需提供身份证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当出现兼中时,以标段序号在前为准,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03日16:00时至2020年12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建设网”(http://zfcxjst.hlj.gov.cn/)完成网上企业登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09时00分。
7. 其他
7.1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政裁定进行查询,对存在行政裁定记录的不得投标。
7.2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建设网(http://zfcxjst.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佳木斯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东风区(高新区)长江巷与光复路交口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4-779623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亚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 160 号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5326690496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4-676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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