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JT-ZC-2020111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JJT-ZC-20201113项目名称:东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防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1.826万元最高限价:91.826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是91.826 91.826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3)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3)开标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3)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同时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针对本项目所列产品开具的代理授权书。(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范围内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①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②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制造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投标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6)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亲自签署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7日到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8室方式: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售价:50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售价:5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8室五、开启时间:2020年12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8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地址:天津市东丽经开区二纬路科技金融大厦联系方式:022-843751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8室联系方式:022-843559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明君电话:022-8435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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