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广州市恒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
债权总额:6192.33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拥有广州市恒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公司”)债权资产。截至2020年11月30日(恒邦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被裁定破产,破产后不再计息),债权总额6192.3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450万元,利息(含罚息、复利)1742.33万元(利息、罚息计算以最终合同及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依据国家法律、有关监管部门和公司的规定,我司现对上述债权及附属权利进行公告处置。
李华清以其拥有的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复小区305栋(光复路庆丰大厦)商铺及土地使用权为上述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李华清、陈松柏为上述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担保合法有效。2015年11月6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上述债权作出(2015)穗越法金民初字第3309号民事判决书。
二、债务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广州市恒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恒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法人代表:陈润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61187150,经营场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东秀路东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250万元,股东为陈泉来,持股100%,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铝硅酸钠、铝硅酸盐(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该公司目前处于破产状态,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二)保证人李华清
李华清,男,汉族,1966年2月3日出生,住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东鲁路24号3号楼206室,具体民事主体资格。
(三)保证人陈松柏
陈松柏,男,汉族,1968年11月2日出生,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云顶南里106号301室,具体民事主体资格。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复小区305栋(庆丰大厦)第一、二、三层:其中一、三层建筑面积共计2625.36平方米,经司法拍卖已成交;第二层建筑面积:3581.21平方米,司法评估价格15420709元,已二拍流拍,流拍价格8635589元。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除外)。
五、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六、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20年12月2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七、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先生、程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836718、0791-86836711
传真:0791-86836681
通讯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邮政编码:330006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83677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分公司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