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行委托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章丘区支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及配套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SDXL-2020-1127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章丘区支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及配套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及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4.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4.1 投标单位基本资格要求
4.1.1投标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公开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公开招标项目的采购。
4.1.3 投标单位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1.5投标单位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
4.2投标单位及服务提供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投标单位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投标单位被暂停或取消公开招标资格的;
4.2.3投标单位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投标单位(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投标单位其他资格条件
4.3.1投标单位须具有山东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3.2投标单位须具备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事项的资质能力;
4.3.3投标单位须在济南具有自己的金库,且金库建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58-2010》标准体系的要求,并达到监管部门及公安部门验收使用标准;
4.3.4投标单位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4.4投标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6】日,北京时间8:30 至16:3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现金叁佰元(¥300.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前往【济南市历下区侨梦苑联合财富广场4号楼1602室】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获取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近三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山东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备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事项的资质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在济南具有自己的金库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本网站( )或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公开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件(加盖公章),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12】月【06】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网站( )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5662755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