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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0-11-25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0-11-2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开审批项目[2019]16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现对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2019-440115-70-03-050238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20-846885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肖工 联系电话:020-3803612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755-25811919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区灵山岛尖灵南路、飞沙路地段。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5950 ㎡,总建筑面积为133098㎡。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分别为C2-24-07(1)地块及C2-24-07(3)地块,其中C2-24-07(1)地块6947平方米,C2-24-07(3)地块7518平方米。两地块中间为市政路穿过。地下室由两个地块及其中间的市政路连成整体开发,地下室2层。地上设两栋塔楼及公共连廊,A栋18层,B栋33层,建筑主要功能为办公、商业。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招标内容及规模: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施工范围包括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消防系统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设备、冷水机组(含群控)、发电机组(包括发电机房环保工程)等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以及所需的全部深化设计(含BIM深化设计)、报批、产品供应、随机件和备品备件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报装报验、验收、培训等供应和安装所需的全部工作。其中,消防工程应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部消防工程,并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包完成办理排污许可、排水许可等流程;包完成充电桩相关验收;电梯设备包含全部全新电梯设备、轿厢内信息显示系统、随机件、零部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设计、供应、进口报批、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及检测(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测等)、报装报验、申领并保证获发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设备使用登记证、培训、保修期服务、技术文件交付等工作和服务。

(2)根据设计的综合管线图,结合现场,深化机电、消防、智能化等各机电专业综合管线图,合理组织各项工程的编制。承包人在编制综合管线图时,要充分考虑其他专业管线空间需求。

(3)图纸中需要进行深化的专项工程,由承包方负责深化设计和施工,在深化设计时需以前期已预埋的套管、管道、电线管等为基础。

(4)机电线管预埋工程已由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承包人进场后,承包人需及时复核由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预埋的工程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于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预埋的工程,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承包人实施。图纸深化后的预留及穿墙打洞、预埋及修复洞口由承包人负责处理。

(5)设备基础均由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承包人配合(提供设备基础深化图纸,并现场指导设备基础工程施工)。

(6)给排水工程预留孔洞及套管,化粪池、隔油池、消防及空调补水池及其进出水管的防水套管由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承包人配合。

(7)结合现场情况及工期要求,对水管立管采用组合式立管及模块化安装。

(8)承包人对人防专业机电施工按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内容要求进行。涉及文件及图纸以外的一切施工内容另行协商确定。

(9)上述各系统工程所需的全部深化设计、报批、产品供应、随机件和备品备件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报装报验、验收等供应和安装所需的全部工作。

(10)根据土地出让条件要求,南地块要求达到绿建3星,北地块需要达到绿建2星,承包人有义务根据发包人另行聘请的绿色建筑顾问提供的得分选项组织施工与管理。

(11)承包人作为专业工程承包人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服从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

2.2最高投标限价:147244323.85元(其中:建筑机电安装工程:114132053.45元,约占总造价的77.51%;消防设施工程:33112270.40元,约占总造价的22.49%)。

六、资金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0年11月25日~11月30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45号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

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③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④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⑤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

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6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16日9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9时30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和(2):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 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具备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 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价大于或等于750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注:(1)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2)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3)如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由主办方提供。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工作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三、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版本,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84688557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13号彩汇中心705室

招标人廉政举报电话:0755-25811919

招标人廉政举报邮箱:yhzd-lzjb@gdland.cn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六、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将被拒绝三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履约评估不合格的。



招 标 人: 广州南沙粤海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可参考此格式)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本工程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消防设施工程,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11]广州市2019年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穗南开审批项目[2019]16号)(已盖章).pdf
[12]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南审批建用字[2019]34号)(已盖章).pdf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建证[2020]2427号和2428号)(已盖章).pdf
[8]关于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的说明(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盖章).pdf
招标公告.doc
2.招标文件(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20201124) -以此为准.doc
南沙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工程招标图.rar
土建图纸1(机电招标使用).rar
土建图纸2(机电招标使用).rar
[1]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盖章).pdf
南沙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专业技术要求.zip
[3]招标申请函(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盖章).pdf
[2]电子签名委托书(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盖章).pdf
粤海湾区中心项目垂直电梯参数表.xlsx
[7]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的说明(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盖章).pdf
3.招标合同(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20201124).pdf
[4]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盖章).pdf
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 (20201123).zip
粤海湾区中心项目垂直电梯参数表.xlsx
[10]承诺函(已盖章).pdf
[14]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盖章).pdf
[5]招标人声明(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盖章).pdf
[6]招标图纸承诺说明(粤海湾区中心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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