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智能安全防护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汽车智能安全防护系统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汽车智能安全防护系统采购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升级、运输、验收、售后及维保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5至2020-12-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36号外贸宾馆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证明原件。 注: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15 09:30 ,地点为 秦皇岛市海港区友谊路36号外贸宾馆三楼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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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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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华清南街16号方北小区(鑫水园)2号商住楼03单元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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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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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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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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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 联系人:
| 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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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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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5-4668000-36133
| 电话:
| 0335-518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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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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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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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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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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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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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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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标公告(汽车智能安全)二次.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