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24,截止日期:2020-1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连州市亨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堆点整治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连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441882-202011-21-0030,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连州市亨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堆点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0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82-202011-21-0030
项目名称:连州市亨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堆点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4,1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连州市亨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堆点整治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项目性质
| 完工期
| 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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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亨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堆点整治工程
| 政府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竣工
| (1)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30%.
(2)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并经采购人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3)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并经连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完成结算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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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供应商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页。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11 月25 日至2020年 12 月 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方式:现场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领购时需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已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齐上传,供应商可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自行下载。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12 月0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12 月07 日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地址:吕仙路18号
联系方式:0763-6623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联系方式:0763-3390271-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龙飞
电话:0763-339027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