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接触网4C装置检测维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0-0837)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接触网4C装置检测维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 TJ/GD006-2014 接触网悬挂状态检测监测装置(4C)暂行技术条件,GB/T 21563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
,TG/GD302-2016 《高速铁路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6C系统)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在质量保证期内(质保期12个月),负责免费设备维护,除人为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
5.售后服务及要求(1)定期走访用户,及时了解产品使用情况;
(2)对用户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答复,并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
(3)产品实行“三包”,即包修包退包换。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家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或由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要求维修厂商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4C装置维修、维保服务的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8:00时起至2020年11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报名成功后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23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5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2月08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08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0年12月08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
技术咨询人:骆永庆
联系电话:13578735437
7.4项目经理:于经理
电 话:13889861681 024-62080906
邮 箱:156745084@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交易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1: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铁路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4C系统)维修
|
| 套
| 1
| 115000
| 13
|
|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7日内按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要求时间供货到现场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及状态:供方负责安装调试,安装后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