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水建360101招字[2020]第0003号(监理)-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抚下游尾闾地区水系综合整治规划已由江西省水利厅和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水规计字〔2020〕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赣江主支象山枢纽一期临时通航专项工程项目监理;
2、项目建设地点:主支象山枢纽位于赣江下游尾闾赣江主支,新建区象山镇鸭洲村附近,距象山镇6km,距南昌市约35km。
3、项目建设规模:主支象山枢纽建设内容泄水闸、连接挡水建筑物、船闸(上闸首、下闸首、闸室)、鱼道(挡水部分)、消能防冲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船闸上闸首、鱼道过闸挡水部分、连接段挡水建筑物及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本次招标内容为主体工程的部分工程,工作内容包含左岸航道疏浚及护岸、对外交通和施工用电专项等。
4、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约67803.9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财政资金;本次监理招标控制价421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的监理任务。
6、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7、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完工。
关键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做好开工和开工仪式的准备。
8、质量要求:监理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并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2)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其他说明:本次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指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的“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土石坝、堤防、灌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至2020年12月15日,请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并自行下载。
如为监理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多功能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信息。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七、其他说明
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南昌市水利局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监督。
3、参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2)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2、最近14天内在北京等中高风险疫情区有活动轨迹的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材料方可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投标人遵照执行。
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本工程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791-885592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 系 人:高峰
联系电话:0791-86230334
电子邮箱:jz2@jxzxt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