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荣慈利科创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EPC+O)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的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DHZB-20735
各潜在投标人:
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50358-201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2019】12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相关规定,现就招标文件中的下列内容进行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修改后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2(4)原规定:“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具体配备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合格证书)、质量员4人”;现修改为:“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对于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六、其他资料”中做出承诺,且承诺应当符合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即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2、招标文件2.3项目规模原规定:“项目概算总投资29317.31万元。”现修改为“项目概算总投资 29317.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859.9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13.05万元,质量检测费144.30万元 ”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3原规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提交投标保函。”现修改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时须由牵头人提交,采用其他形式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提交。”
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增加3.3.5内容:“3.3.5 中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原规定:“本项目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现修改为“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人员要求”原规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设计人员各1人”,现修改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负责人各1人,”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原规定:“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现修改为“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1条规定的情形外,”
8、招标文件中,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即《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湘建价〔2014〕113号、湘建价〔2017〕134号文、湘建价〔2018〕101号文件因依法宣告失效废止,故本招标文件不适用。
9、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二现修改为附件二,附表三现修改为附件三。
10、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3-B废标条件B1.8原规定:“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4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现修改为“投标人未按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3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11、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3-B废标条件B1.12原规定:“未按规定提供复印件或提供不全的。”现修改为“未按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规定提供复印件或提供不全的。”
12、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3-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原规定:“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需对工程费用、销售佣金和出租佣金分别进行成本评审)”,现修改为“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工程费用成本评审)”
凡招标文件中与此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此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慈利县乾元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司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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