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燕和园续建区养老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2016-0013724-CQYT-0001345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银川燕鸽湖基地燕和园续建项目东侧(湿地公园西岸)人行道接通完善187m。(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燕和园续建项目东侧(湿地公园西岸)人行道接通。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3投标人须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5近三年有相近或相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或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6-08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6-15 17:30:00.0
4.1凡投标者,请于 2016年6月8日至 6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6-30 09:3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9: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君苑酒店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提交,金额为二万元人民币,采用电汇形式。 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账 号:1299 0545 5810 10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 GXTC-1657679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矿区事业部本部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06-30 09:30:0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君苑酒店二楼会议室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编: 710065
联系人: 刘军伟
电话: 02986533155 传真: 02985239977
电子邮件: gx86533155@163.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