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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2021-33号地块)使用权出让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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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2021-33号地块)使用权出让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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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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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泾自然资规告字[2021]第11号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每次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1-33
泾县谢园路与财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10444
住宅
1.0<R≤1.8
≤37%
≥20%
70
4230
100
254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
1、净地,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现状土地条件由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会同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挥部负责交付,地块内空中杆线和地下管线由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会同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挥部负责迁移;
2、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3、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并建设后须提供该区域20套(总建筑面积为2145平方米)5层以下住宅,由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指挥部会同县住建局按照红星雅园东区住宅销售备案均价进行回购用于该区域拆迁户安置。
(二)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竞得人竞得地块后成交价款可分期支付,即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不低于60%的成交价款,余款在半年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分期支付成交价款的,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成交价款时,竞得人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成交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缴清首期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四)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五)出让地块均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一)竞买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三级以上(含三级)开发资质,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和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二)有以下四种行为的公司法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报名:一是在泾县范围内曾取得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且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发的;二是截止目前在泾县仍然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三是截止目前在泾县仍然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四是安徽省自然资源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
(三)泾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泾县法院、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泾县人社局、泾县住建局、泾县税务局、泾县市场监管局、泾县房管中心以及金融等相关部门对竞买人资格(资质、信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附件4)。
(四)本次公开出让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竞买资料仅提供电子档,详见: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20870ad09491e8c76d4915&column_code=170300内出让公告附件)。
三、出让方式
1、地块以总价出让。2、报名竞买者超过两家(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两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四、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地点:2021年11 月24日11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公开挂牌时间、地点: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8日在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16时。
挂牌揭牌时间、地点:2021年12月8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五、联系方式
1、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5124212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竞买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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