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SCHG202009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番禺区行政办机关饭堂2021年度食材物资采购资格项目
1. 原采购文件第62页“附表四《技术评审表(子包:一、二、三、六)》”澄清/更正为: 投标人加工(分拣)配送场地:投标人有加工(分拣)配送场地得3分;无则0分;(1.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非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合作协议)。2.场地实景照片。3.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单项得分为3分。
2. 原采购文件第62页“附表四《技术评审表(子包:一、二、三、六)》”澄清/更正为:供货保障能力:投标人有所投子包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或投标人与所投子包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签订了供货合同(或协议),且在有效期内。有一个得1分,同类型不累计得分,最高得3分;(注:①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②没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③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单项得分为3分。
3. 原采购文件第65页“附表六《技术评审表(子包四)》”澄清/更正为:供货保障能力:投标人有本子包供货产品的种植基地,或投标人与本子包供货产品的种植基地签订了供货合同(或协议),且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无则0分。(注:①有种植基地的须同时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②没有种植基地的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③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单项得分为4分。
4. 原采购文件第67页“附表八《技术评审表(子包五)》”澄清/更正为: 投标人加工(分拣)配送场地:投标人有加工(分拣)配送场地得4分;无则0分。(1.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非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合作协议)。2.场地实景照片。3.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单项得分为4分。
5. 原采购文件第70页“附表十《技术评审表(子包七)》”澄清/更正为:供货保障能力:投标人有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或投标人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签订了供货合同(或协议),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无则0分。(注:①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②没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③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单项得分为5分。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与签约》中内容:(一)招标文件第62页“附表四《技术评审表(子包:一、二、三、六)》”原文:
投标人加工(分拣)配送场地
|
投标人有加工(分拣)配送场地得3分;无则0分;
(1.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实景照片;2.场地非自有的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合作协议。3.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现更正为:
投标人加工(分拣)配送场地
|
投标人有加工(分拣)配送场地得3分;无则0分;
(1.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非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合作协议)。2.场地实景照片。3.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二)招标文件第62页“附表四《技术评审表(子包:一、二、三、六)》”原文:
供货保障能力
|
投标人有所投子包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或投标人与所投子包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签订了供货合同(或协议),且在有效期内。有一个得1分,同类型不累计得分,最高得3分;
(注:①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自有的须提供的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②没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场地实景图片。③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现更正为:
供货保障能力
|
投标人有所投子包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或投标人与所投子包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签订了供货合同(或协议),且在有效期内。有一个得1分,同类型不累计得分,最高得3分;
(注:①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②没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③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
|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三)招标文件第65页“附表六《技术评审表(子包四)》”原文:
供货保障能力
|
投标人有本子包供货产品的种植基地,或投标人与本子包供货产品的种植基地签订了供货合同(或协议),且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无则0分。
(注:①有种植基地的须同时提供自有的须提供的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②没有种植基地的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场地实景图片。③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
|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现更正为:
供货保障能力
|
投标人有本子包供货产品的种植基地,或投标人与本子包供货产品的种植基地签订了供货合同(或协议),且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无则0分。
(注:①有种植基地的须同时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②没有种植基地的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③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
|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四)招标文件第67页“附表八《技术评审表(子包五)》”原文:
投标人加工(分拣)配送场地规模
|
投标人有加工(分拣)配送场地得4分;无则0分。
(1.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实景照片以及能证明场地面积大小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场地非自有的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合作协议。3.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
|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现更正为:
投标人加工(分拣)配送场地规模
|
投标人有加工(分拣)配送场地得4分;无则0分。
(1.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非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合作协议)。2.场地实景照片。3.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
|
4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五)招标文件第70页“附表十《技术评审表(子包七)》”原文:
供货保障能力
|
投标人有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或投标人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签订了供货合同(或协议),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无则0分。
(注:①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自有的须提供的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②没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场地实景图片。③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
|
5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现更正为:
供货保障能力
|
投标人有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或投标人各类供货产品的种植(或生产)基地签订了供货合同(或协议),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无则0分。
(注:①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②没有种植(或生产)基地的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场地实景图片。③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认定的,则不计分。)
|
5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名称: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二层A01
发布人: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