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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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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丹东市传染病医院(丹东市第六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用气体管道和液氧站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3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600-00694
项目名称:丹东市传染病医院(丹东市第六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用气体管道和液氧站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39,135.93元
最高限价:3,139,135.93元
采购需求:丹东市传染病医院(丹东市第六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用气体管道和液氧站工程,包括压缩空气管道系统、氧气管道系统、真空吸引管道系统、废气排放管道系统、输液导轨和液氧站等。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工。(具体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 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文件领取价格:(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 03日0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政府一楼)。
六、开启
时间: 2021年11月03日0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政府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单位信息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丹东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8-1
联系人:王晓云
联系电话:0415-2318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1-4
联系方式:0415-3190877
邮箱地址:653005779@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5902585810666000000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秋满
电话:0415-319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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