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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公安分局2020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两个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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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公安分局2020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两个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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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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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偃师公安分局2020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1)0374号
2、项目名称:偃师公安分局2020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8000.00元
最高限价:488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偃师政采磋商(2021)0374号-1
无损提取指纹的照相观察设备
220000.00
220000.00
2
偃师政采磋商(2021)0374号-2
手机检验鉴定设备
268000.00
268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本次采购项目为偃师公安分局2020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共2个标段。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须提供本单位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或最近一季度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
地址:偃师区首阳新区中州路北、府佑路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137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景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9号1号楼2单元18楼1805室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52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5295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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