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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塘甬丰小区二期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塘甬丰小区二期项目已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定金发审批〔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金塘甬丰小区二期项目
2.2 工程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山潭村
2.3 工程建安概算:约6484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2.4 工期要求:666日历天。
2.5 工程概况:项目拟建造2幢11层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56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约3261平方米,住宅用房面积约9486平方米。容积率2.32,绿地率25%,建筑密度28.5%,机动车停车位94个。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范围内,包括桩基基础、基坑围护、地下室、1#楼、2#楼、附属用房、室外附属(包括道路、停车位、雨污水管道铺设等)、景观铺装、绿化、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电梯、智能化、空气源热水器)等。
2.7 本工程列入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招标文件按试点项目要求与常规施工项目有所不同,工程造价改革领导专班及改革专家组成员将全程监督项目合同履行情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必要合格条件:
3.1.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1.2企业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的任命文件;
3.1.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
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1.6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
3.1.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班子成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安全员(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 号文件要求)必须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应有职业培训合格证或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全体人员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 3 个月内任意1个月),退休人员应有退休证和有效的聘用合同。
3.1.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1.9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0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评审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于 2021年6月 4日至2021年6月8日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请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加密上传,申请人应按申请须知的要求参加资格预审开标会议,对上传的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解密。
8.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联系人:包梦蝶联系电话:0580-2047557,1595807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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