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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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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3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不通过
未提供省外企业“进粤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材料
4
(主)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通过
5
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万润供水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68-6612193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8--5811441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安北路中段建设培训楼
招标人名称:潮州市潮安区万润供水有限公司日期:2021年11月04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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