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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重新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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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重新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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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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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03202108300102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2021JSRD01Z5009001
项目名称:
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 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济南市长清区经济开发区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A、B地块,平安北路以南,规划路以西
资金: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弱电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229702
合同估算价:
700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308000
计划文号:
鲁发改社会【2020-370113-47-03-017647】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第字建字第370113202000684号、建字第370113202000685号
建设单位:
济南舜清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位建立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1-5999862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济南舜清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位建立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1-59998623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15335432587
招标代理联系人:
任卫林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房地产产权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建设单位:济南舜清置业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济南市长清区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A、B地块,平安北路以南,规划路以西。项目规模:308000㎡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本项目只针对二标段重新招标,投资额约250万。
6.招标范围:可视对讲系统及门禁管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含入侵声光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含智能化专网系统、建筑物能效监管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线缆)、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机房系统(含消防控制室及各楼电信间内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内容:范村车辆基地租赁住房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 重新招标
二、投标条件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8年至 2020年)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 年 11 月 08 日至2021年 11 月 08 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 年 11 月 08 日至2021年 11 月 08 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范围
可视对讲系统及门禁管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含入侵声光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含智能化专网系统、建筑物能效监管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线缆)、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机房系统(含消防控制室及各楼电信间内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0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0家时,招标人按照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7家参加投标。 7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10%、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60%。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平台(网址: http://60.208.94.130:81/xypjqy)”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前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9日 -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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