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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唐山市交通设施完善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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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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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设施完善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设施完善工程;
2.2建设地点:唐山市丰润区;
2.3建设规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最高限价:5228785.04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并达到验收标准;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不良行为记录:1.指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6日9:00时至2021年11月1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5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使用河北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登录“E招冀成”www.hebeibidding.com进行咨询办理)。
(2)“E招冀成”技术支持及河北CA办理咨询联系方式:0311-66187855/7858
(3)开标地点:唐山市丰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不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招标人: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建设北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文奇 183329172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振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河西路西侧、朝阳道北侧恒大都市广场400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允峰 15333156305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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