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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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浙江有色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广州筑鼎建筑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深圳市华博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成)核工业长沙工程勘察院
通过
4
(主)中铁建安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联系人:翁老师联系电话:0668-3939817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2280606联系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市住建局办公楼八楼
招标人名称: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日期:2021年05月26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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