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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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第二批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1-171)
1.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第二批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第二批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2 规模: 集团公司所属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基建类、生产类项目所需的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工作。
2.3 协议有效期:自协议发布之日起两年;
2.4 标段划分:本次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拟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编号
设备名称
备注
标段一
故障录波装置、信息子站
标段二
直流系统、UPS
标段三
风功率预测
标段四
测风塔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与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1-故障录波装置、信息子站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性能检测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个发电项目(新能源、火电、水电、燃机或核电)的故障录波或信息子站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标段2-UPS、直流电源-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性能检测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个发电项目(火电或水电或燃机或核电)UPS或直流电源或一体化电源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标段3-风功率预测-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性能检测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个发电项目风功率预测系统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标段4-测风塔-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座160米及以上的测风塔供货业绩,同时至少具有1座含有数据采集功能的测风塔(不限高度)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及明确体现数据采集的信息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9日9:00起至2025年05月26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15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10-58681929/18010209235
电子邮件:jf_fan@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05
(平台及工具操作问题请联系400-010-1086转人工客服)
电子邮件:hnzbly@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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