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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2021-2023年度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执法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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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2021-2023年度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执法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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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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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1-8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2021-2023年度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执法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021-8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2023年度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执法车辆保险项目
750000
7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2023年度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执法车辆保险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5.2资金财政资金;
5.3服务周期:3年;
5.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 2019 年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2、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如授权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分公司须同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每个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参加投标);
3.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代理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7日 至 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参与其他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路北)。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路北)。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198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公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鼎路东风南路龙宇国际10楼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336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33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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