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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及人工智能科研平台采购
公告名称:
四川省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及人工智能科研平台采购
所属地区: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0-29
详细内容:


项目编号

510201202110571

项目名称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及人工智能科研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00.00

采购需求

核磁共振设备及人工智能科研平台,具体事宜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核磁共振设备及人工智能科研平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中涉及采购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01日到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C座22楼1、2、3室



方式:



售价:

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C座22楼2201-2203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SCZC352945_20210058;2、财政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3、 鼓励“政采贷”政策: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要求,依据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规定,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采贷”政策,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5、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此处以四川省为例,以此类推)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中段278号



联系方式:

028-83016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紫东路东方广场C座22楼2201-2203室



联系方式:

028-61961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李女士



电话:

028-6196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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