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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蓬安县清溪河河舒镇火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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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蓬安县清溪河河舒镇火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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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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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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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资格审查公告
四川省蓬安县清溪河河舒镇火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审查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蓬安县清溪河河舒镇火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蓬安县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蓬水发〔2021〕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蓬安县水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蓬安县水利服务中心(招标组织单位: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2本招标项目为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蓬安县水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蓬水发〔2021〕7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蓬安县河舒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由疏浚Ⅰ段、新建堤防段、疏浚Ⅱ段组成。工程综合治理河道总长4.5km,其中疏浚Ⅰ段河道长2141.00m,疏浚Ⅱ段河道长1441.79m,新建堤防段河道长917.21m。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11425176元。
2.7合同发包价:合同发包价等于招标控制价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_____________(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年(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标并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5. 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6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年12月06日 09时30分,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962523)。
5.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6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蓬安县水利服务中心(招标组织单位: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蓬安县周口街道办
邮编: 637800
联系人: 梅先生
电话: 18161453900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11月11日
相关资料下载:四川省蓬安县清溪河河舒镇火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的招标文件.z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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