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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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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施工(HBSJ-202004FJ-012004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004FJ-012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19]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0.0%,自筹资金:30.0%。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3147.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266.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80.62平方米,占地面积2428.28平方米,建筑密度36.22%,容积率5.66。建筑高度99.9米,建筑为单体建筑,其中1-5层裙房为教室,6层以上为两栋塔楼,分别为本科生及研究生宿舍,地下三层为人防工程及停车场。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项目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主体结构(含地上本科生楼、研究生楼、教学楼及连廊,地下室及人防工程)、普通装修、公共区域及研究生宿舍二次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含雨蓬)、电气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室内给排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含主设备)、雨水排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通风排烟系统、人防安装、室外道路管网及围墙工程等内容。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合同估算价:30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2016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单体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金额23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含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师范大学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龚老师
联系人:
叶茂、方勇、杨洵
电话:
027-67861112
电话:
027-8727366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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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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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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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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