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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县通金溪镇三级公路路基改建工程(溪江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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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衡阳县通金溪镇三级公路路基改建工程(溪江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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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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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综规[2021]8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衡阳县交通运输局以蒸交规字〔2021〕19号批准,招标人为衡阳县溪江乡人民政府,资金为国省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溪江乡。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衡阳县溪江乡,本段落(溪江段)桩号范围AK6+010-BK12+200,路线全长6.322km;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8.0m,路线和桥涵设计荷载标准采用公路-Ⅱ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招标范围:现对该项目的路基土石方、防护、排水、圆管涵及盖板涵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4计划工期:3个月(自开工之日算起)。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类似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 1个合同中完成过一个里程不小于8.85公里的路基(含桥涵)工程施工业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且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20年度 D级、连续两年(2019和 2020年)评为 C级的投标人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6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近六个月(2021年5月-2021年10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6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月03日9 时 00分。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03日9时 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5.3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电脑、CA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不符合要求的,将被退回,修改后再递交!
5.3.1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招标清单为 hunglzb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009980000。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5.4.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接受银行转账和保证保险(电子保函)两种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交通运输局,电话 0734-6813571。
9.附件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 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3 项目概况
附件 4 随机分配标段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县溪江乡人民政府
地 址:衡阳县溪江乡
联 系 人:欧先生
电 话:134 6911 8765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江山社区合昇民苑18栋2单元2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674742880
附件:
[H430400018283001001]{本项目.HYZ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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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322国道南100米 建设单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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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电话:0734-884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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