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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潮河流域虎什哈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四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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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滦平县潮河流域虎什哈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四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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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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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潮河流域虎什哈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四标段)
2021-11-05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1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11-11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1-11-12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11-26 09:00:00
开标时间:
2021-11-26 09:00:00
正式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平县潮河流域虎什哈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工程(四标段)项目编号CDGR202111001-004已由滦平县行政审批局以滦行审投资[2021]63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滦招标核[2021]57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潮河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虎什哈镇猴山、北大庙村
2.2建设内容:猴山行政村的北大庙建设60t/ d 污水处理站1座及潜流湿地;猴山行政村的北大庙建设1座泵站,规模均为60t/ d ;猴山行政村北大庙自然村建设污水管网2911m、猴山建设污水管网4814m。此外,管网工程还包括管网铺设区域的路面破除及恢复工程(恢复至原始路面类型)。施工招标(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说明)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说明(不包含设备)中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预计2021年12月20日开工,工期不超过2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
①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应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③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人于2021年11月5日17时00分至2021年11月11日17时00分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中使用“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400-0311-616。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 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确认投标保证金(完成绑定),如未确认投标保证金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帐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帐户的开户行出具,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
5.2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21年11月12日17时00分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异议”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解答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7时00分,将《澄清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澄清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本项目澄清补遗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及时查阅。
6.3投标人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异议”页面提交,招标人澄清补遗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澄清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本项目补遗公告页面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本项目通过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切关注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须自行准备电脑及网络。)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评标以投标人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为准,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河北 CA数字证书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7.5唱标结果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投标文件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7.6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胶装成册,按招标人规定份数(一正四副)出具纸质版投标文件。如内容较多无法实现一册装订亦可自行分册但须标明每册内容。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邮寄地址:承德格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新建路原计生局三楼,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1913309636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上发布。
9.特别: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招标人将取消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
地 址:滦平县北山新区
邮 编:068250
联 系 人:王学华
电 话:0314-8586722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格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滦平县新建路原计生局三楼
邮 编:068250
联 系 人:方东伟
电 话:19133096366
传 真:/
电子邮件:cdgr6366@163.com
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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