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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安徽省潜山市综合服务中心常规性公共服务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一、鉴于供应商所提出的“疑问”,现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如下:
序号
供应商答疑项目及内容
澄清解答
1
质疑内容:(4)供应商(或其所管项目或其分公司)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以奖项颁发日期为准)获得过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保类奖项,每提供一项得1分;供应商(或其所管项目或其分公司)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以奖项颁发日期为准)获得过县、市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保类奖项,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政府网站网上公示截图、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具有其中之一即可)影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依据和理由:招标公告属(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综合评分项要求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保类奖项,属于不合理要求。
该项评分项删除。
二、原招标文件中满分、总分均修改为:48分。
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四、本“澄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 购 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皖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履约信息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 履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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