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阜城县农村文化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阜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阜城县农村文化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
详细内容:
|
阜城县农村文化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阜城县农村文化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YF-2021-009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人名称:阜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采购人地址:阜城县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安泽民0318-53788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裕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1469号天玺香苑小区中景大厦7层7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王喜18131816199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万元
采购用途:农村文化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建设周期:合同签订之后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资金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供应商)报名须知:
1、投标单位必须要通过登录本地区公共资源平台网站,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采取网上在线验审方式,注册验审服务电话:0318-6991059。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2、(1)该项目需要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home)和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两个系统双向报名。(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4001618186。(3)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及网上报名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4)招标文件自发出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home)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及时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特别: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CA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3、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资料(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11月12日09:00至2021年11月18日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home)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8131816199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