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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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日9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10393
项目名称: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本项目报综合费率,预算仅供参考。参与谈判供应商最终所报综合费率超出100%的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谈判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总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经营范围包含:劳务外包或施工劳务或人力资源外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21年5月28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谈判保证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17,000.00元,具体交纳方式及退还程序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3、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毕海涛 13734563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158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毕海涛
电话:1373456336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冠阳
电话:0459-6158195
附件: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技术及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与采购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根据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为采购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派遣员工),对派遣员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2、采购方有权按需要确定实际聘用人数。
3、中标人应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符合实际需要和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聘用人员名单由中标人报采购方确定。
4、中标人要遵守国家劳动法,保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由采购方确定。
5、采购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派遣人员,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要求,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更换。
6、对派遣人员的奖惩、休请假、撤换或辞退等须经采购方同意认可。如因人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人员的空缺,中标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
7、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保险条例,为派遣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8、中标人必须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工作缴纳,准时发放薪酬。
劳务派遣费用构成
1、人员管理服务费。
2、派遣员工工资、奖金和有关补贴等。派遣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大庆市最低工资标准。
3、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中标人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对于超龄员工参加雇主责任险),如中标人违反,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第 2、3 条涉及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由采购方决定。中标人应提供当月全额劳务派遣费用的发票。
要求
1、根据采购方的需要提供相关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等服务。
2、中标人应与派遣员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该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条款或事项;中标人负责管理派遣员工所有的人事(包括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终止或解除等手续)、保险(社会保险的办理、转移)、档案管理等事宜,并建立劳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向采购人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
3、采购方有权确定派遣员工招聘的数量、名单,且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提出劳务派遣服务的具体要求,以及派遣员工的素质要求。
4、采购人有权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指挥调度,并可以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进行合理的岗位调配。
5、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方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提出增加派遣员工的要求。根据规章制度或合同,可以减少或更换派遣员工。
6、派遣员工必须具备采购方服务岗位所需要的体能素质、技能素质、专业、学历要求、工作岗位资格、工作责任心、纪律性、合作性和无犯罪纪录等方面的要求,并按照采购方规章制度和业务服务管理规范规程提供工作服务,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方作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7、中标人负责解决派遣到采购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的一切劳动纠纷。
8、派遣员工在采购方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中标人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采购方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中标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特别说明
1、中标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必须是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劳务派遣服务,中标人必须向采购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本项目基本人员要求数量及用工量不具体确定,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量确定。
3、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扣除供方投标履约保证金。如发生上述情况,不允许该中标企业及法人参与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所有项目的招标活动,情节严重的将该企业及法人列入水务集团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法人参加水务集团任何招投标及采购项目。
4、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遇到不可抗力或因政府政策变化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自动终止。
二、其它要求:
1、中标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因中标企业自身原因不履约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的50%,第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验收: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3、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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