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吉林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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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二道江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二道江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已由通化市二道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通二区发改发【202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通化市二道江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通化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80%、政府投资20%,招标人为通化市二道江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供热设施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TY-GC-2021-002;
2.3项目建设规模:通过对钢厂高炉冲渣余热水系统和生活区供热系统改造,采取首站一次换热,换热后直供住户,高低区通过调压站调整供回水压力。本项目包括:高炉冲渣热源改造工程、高炉冲渣余热水管网改造工程、供热首站工程、调峰蒸汽管网工程、生活区一次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小区调压站改造工程、道路破复、小区二网智慧供热工程;
2.4招标范围:为二道江区供热设施改造提供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服务。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工作;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2.6计划工期:2021年07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7建设地点:通化市二道江区;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 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投标人拟派出 1名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行业的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同时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投标单位提供人员社保官网缴费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
3.3 业绩认定: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 01月 01日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 年、2019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2)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须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有同类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所具有的资质确定申请人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不得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中标(成交)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项目的相关资料;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1 年 05 月 25日至 2021 年 05 月 31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 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 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纸质版报名回执。其他途径或上述时间以外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5.1投标保证金户名: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5.2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
5.3虚拟子账号:0401161000000615-210524288;
5.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 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多功能室;
6.2投标单位被授权人须持纸质版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邮编:134003
联系人:荆照军
电话:130692950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同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中盛山水城34号楼106号
邮编:134001
联系人:董艳
电 话:13704356115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通化市工程建设管理处
投诉电话:0435-3219339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千叶湖小区 G1号楼四楼
邮箱:3620840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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