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福建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专职法律顾问服务类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YZB-F2-2020029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时间:双方签订(或盖章)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
(二)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1、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合同,提供专业意见;
2、对顾问单位重大决策、经营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
3、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4、参与处理顾问单位所涉及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的诉讼、调解;
5、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四、最高控制价: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为依照我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的国有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则,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充分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3、人员配置需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
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工作难度,安排投入足够的工作组人员。
3、供应商应于2020年11月27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报价文件,送至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4、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七、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资质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格式);
2、项目报价单
以上文件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最低报价不作为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2、顾问单位将对各报价人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确定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供应商;
3、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符合报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则本次的询价采购活动将终止。项目终止后,顾问单位将与递交了询价采购报价文件且符合该采购项目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人直接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人。
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0元。
十、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
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方式:请将标书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一并标注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标题统一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6号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十二、成交结果公示期限:
公示后5日历日。
十三、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十四、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569187
项目负责人:高晓珊、0591-83569165
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张雨枚、0591—83569185
传真:0591—83569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