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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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远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三方收集一标段)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0699-202101-01G
2、立项批复文号:宜发改审批[2019]291号
3、项目名称:远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三方收集一标段)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3166595.21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3166595.21元(其中茅坪场镇茅坪场村四组:630846.93元;嫘祖镇青峰村三组:637372.91元;旧县镇七里村一组:632791.79元;花林寺镇花林寺村三组:632791.79元;河口乡双坪村一组:632791.79元。高于任何一个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远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三方收集一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立300立方田间储粪池1座;200立方田间储粪池4座;100立方田间储粪池4座;PE管道19000米;道路硬化13475平方米;吸粪车共5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10、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4.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施工供应商;并提供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5、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7、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4]57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并提供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8、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7日23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网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09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4月13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0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四馆一中心)。
六、公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茅坪场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地 址:远安县茅坪场镇正街
联系方式:13972047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
联系方式:0717-38888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长娥
电 话:0717-3888808
2021年3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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