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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施工Ⅶ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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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施工Ⅶ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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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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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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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经扬州市发改委《关于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改发许发〔2019〕168号)批复,并经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扬水基〔2019〕97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省市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仪征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及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全面提升江港堤防防御洪潮能力,彻底解决堤防及沿线建筑物安全隐患,提升管理水平,适应长江大保护、江淮生态大走廊等建设新要求,现实施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工程。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工程内容主要为:加固堤防27.18km,建筑物除险加固18座,拆除复堤9座,以及相应堤段堤顶道路等管理设施。目前该工程已经完成施工Ⅰ标~施工Ⅵ标招标工作。
本工程等别为Ⅱ等、堤防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工程级别不低于相应堤防级别。
2.2招标范围
根据分标方案及实施计划进度安排,本次招标实施的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仪征市)施工Ⅶ标计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YZJD-2-YZ-S07),主要建设内容为:(1)堤防工程:加固仪扬河口至十二圩站段主江堤,桩号K11+256~12+707、K13+707~15+797,工长3.541km,其中红旗河泵站新建工程范围内的衔接段堤防(桩号K12+500~12+650)计入仪征市施工Ⅲ标实施;(2)建筑物工程:沙河西涵、沙河涵、沙河东涵3座建筑物拆除复堤;(3)相应堤段的堤顶道路、巡查便道和排水沟等管理设施,以及水土保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本标段建安投资概算(含水保环保专项)约4600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1年11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2年5月31日具备水下完工验收条件,2022年10月31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合计3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2021年9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公布<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按照“CFCA 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CA 证书签章。
4.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各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19日0:00至2021年10月26日0:00,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5招标文件(含图纸):1000元/套。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1年10月26日9:30在仪征市水利局(仪征市真州西路33号)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9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1年11月9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长江江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33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4-858151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玉箫路18号407室
联系人:许工、张工
电话:0514-87186069、18994887507
邮箱:103454028@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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