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凤山县高级中学西校区新建(凤山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教学综合楼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凤山县高级中学西校区新建(凤山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教学综合楼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详细内容:
|
凤山县高级中学西校区新建(凤山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教学综合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山县高级中学西校区新建(凤山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教学综合楼项目(EPC)工程已由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凤山县高级中学西校区新建(凤山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凤发改复(2020)1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凤山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凤山县凤城镇巴旁村(凤山县高级中学西侧)。
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整体规划,调整优化原初步设计北面教学综合楼一;要求设置化学、物理、生物实验室各一间,以及不少于20间普通教室,设置部分教师办公、休息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面积约为4300㎡(允许建筑面积浮动±3%),建筑面积不含项目所需配置设备用房;建筑地下负一层(设备用房),地上五层;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外水外电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96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0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预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地质灾害报批;抗震设防报批;环境评价报批;建筑防雷设计报批;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设计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设计内容包括初设批复后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包括概算编制(含设备及材料清单)、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类似工程项目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6 日0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8 日09时0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建设工程投标单位身份进行注册(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注册均可),注册完后由其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不收取电子招标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8 日09时00分,地点为【河池市金城江区肯旺桥(五桥)西北侧,具体开标室见当天的电子LED大屏安排】五楼开标厅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þ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9.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8-2302718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凤山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6812143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山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文笔路100号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
园写字楼3楼B座。
邮 编:547699 邮 编:547000
联 系 人:罗工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78-6811368 电 话:0778-2211981
传 真:/传 真:0778-2211981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gxry1981@163.com
2020年11月26 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