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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增城朱村大道地铁山田与朱村站段沿线立面整饰工程施工总承包(北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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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增城朱村大道地铁山田与朱村站段沿线立面整饰工程施工总承包(北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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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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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加1.0分,在此基础上;
(1)具有技术管理经验15年或以上的,加1.0分;具有技术管理经验15年以下的,加0.5分;
(2)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加1.0分;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加0.5分。
注:1)提供人员的职称类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注册类的提供注册证书;2)提供人员的毕业证书;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2
质量负责人
2.0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0分,在此基础上;
(1)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加1.0分;
注:1)提供人员的职称类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注册类的提供注册证书;2)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或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三库一平台备案截图;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3
安全负责人
3.0
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的,加1.0分,在此基础上;
(1)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加1.0分;
(2)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0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0.5分;
注:1)提供人员的职称类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注册类的提供注册证书;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4
造价负责人
3.0
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加1.0分,在此基础上;
(1)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加1.0分;
(2)具有造价管理经验25年或以上的,加1.0分;具有造价管理经验25年以下的,加1.0分;
注:1)提供人员的职称类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注册类的提供注册证书;2)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或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三库一平台备案截图;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5
其他人员
3.0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人员具有建筑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人,注册消防工程师1人、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人。人员不得兼任,人员达到本项标准的得3.0分,未达到本项标准的不得分。
注:1)上述人员的职称类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注册类的提供注册证书;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
企业资信
6分
2.1
类似工程业绩
3.0分
对各投标人完成过的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进行横向比较,按数量进行排名: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排名第一名的,得3.0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排名第二名的,得2.5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排名第三名及以后的,得2.0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3.0分,没有业绩的不得分。
注:①企业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②完成时间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中项目业绩页面的“验收资料”栏中的“竣工验收日期”所记录的日期为准。
2.2
工程研发能力
1.8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获得过工程建设类专利或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的“工程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累计获得35项或以上的,得1.8分;累计获得30-35项(含30项)的,得0.9分;累计获得25-30项以上(含25项)的,得0.5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2.3
第三方评价
1.2分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获得有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得0.6分;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得省级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连续3年或以上的,加0.6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2分。
注:“纳税信用等级”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纳税人登记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
合计
20分
财务指标:财务情况: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负债率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注册类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必需为注册在本公司人员并在(http://www.mohurd.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内的办事大厅-人员资格查询中查证已登记在本公司名册内(不含子母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https://www.mem.gov.cn/fw/cxfw/网站中的“查询服务”-“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可查询的证书为准;注册消防工程师需提供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供人员在https://www.shhxf119.com/templet/index_.jsp注册信息网页查询截图;安全评价师以安全评价师从业注册平台查询网址http://cydj.5anquan.com/UILogin/Index网站中的“安全评价师信息查询”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及注册证书复印件。所有人员应提供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所有证明资料的页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1
项目管理机构
14分
1.1
技术负责人
4.0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加1.0分,
(2)具有技术管理经验20年或以上的,加1.0分;具有技术管理经验20年以下的,加0.5分;
(3)具有一级建造师的,加2.0分;具有二级建造师的,加1.0分。
注:1)提供人员的职称类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注册类的提供注册证书;2)提供人员的毕业证书;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2
质量负责人
3.0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
(1)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0分;
(2)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加2.0分;
注:1)提供人员的职称类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注册类的提供注册证书;2)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或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三库一平台备案截图;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3
安全负责人
4.0
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0分;
(2)具有安全管理经验25年或以上的,加1.0分;具有安全管理经验25年以下的,加0.5分;
(3)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加1.0分;(4)具有安全评价师的,加1.0分;
注:1)提供人员的职称类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注册类的提供注册证书;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4
造价负责人
3.0
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
(1)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加1.0分;(2)具有造价管理经验25年或以上的,加1.0分;具有造价管理经验25年以下的,加0.5分;(3)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加1.0分;
注:1)提供人员的职称类工程师提供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注册类的提供注册证书;2)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或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三库一平台备案截图;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
企业资信
6分
2.1
类似工程业绩
3.0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项合计最高得3.0分,没有业绩的不得分。
注:①企业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②完成时间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中项目业绩页面的“验收资料”栏中的“竣工验收日期”所记录的日期为准。
2.2
工程研发能力
1.8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获得过工程建设类专利的,每项得0.12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8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2.3
第三方评价
1.2分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获得有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得0.6分;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得省级或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连续3年或以上的,加0.6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2分。
注:“纳税信用等级”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纳税人登记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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